广州华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清洁生产
伴随着气体、水等环境污染问题日益比较严重,高耗费是导致环境污染比较严重的首要问题之一,因而为了更好地走可持续发展观路面,“清洁生产”变成做好环境保护的关键环节之一。“清洁生产”就是指将整体防止的环保对策不断运用于生产过程和设备中,以期减少对自然环境的风险性。清洁生产的具体办法是:不断完善设计方案;应用清理的能源资源和原材料;选用的生产工艺和机器设备;改进管理方法,开发利用,从根源削减环境污染,提高資源的利用率等。清洁生产
广州华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清洁生产
清洁生产清洁生产——广州华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竣工环境验收、环境应急预案、环境风险评估、VOCs分级管理与升级申报、清洁生产审核、节能评估和审查、场地环境调查、国家排污许可证、环境安全标准化、水土保持方案、VOCs一企一方案、VOCs深度治理、环境规划、监理核查、可行性研究报告、安全风险评估等项目环保安全咨询服务,提供的废气在线监测系统、废水在线监测系统、环保工程设计与安装、环保设备和活性炭销售及售后服务。
清洁生产审核是指按照一定程序,对生产和服务过程进行调查和诊断,找出能耗高、物耗高、污染重的原因,提出降低能耗、物耗、废物产生以及减少有毒有害物料使用、产生和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方案,进而选定并实施技术、经济及环境可行的清洁生产方案的过程。今年,广州市共有18家强制性清洁生产企业,有37家企业承诺主动开展清洁生产工作。
清洁生产审核在企业节能、降耗、减污、增效等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压缩评估验收时间、提高审核效率、节省审核费用,扩大清洁生产审核的覆盖范围、受益行业和企业数量,推动传统行业清洁化生产改造,广州市作为全省试点推行差异化清洁生产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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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洁生产清洁生产——广州华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应急预案、环境风险评估、VOCs分级管理与升级申报、清洁生产审核、VOCs一企一方案、VOCs深度治理、安全风险评估等项目环保安全咨询服务,提供的废气在线监测系统、环保工程设计与安装、环保设备和活性炭销售及售后服务。
第十一条 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应当在名单公布后一个月内,在当地主要媒体、企业网站或采取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布企业相关信息。
(一)本办法第八条第i(一)款规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公布的主要信息包括:企业名称、法人代表、企业所在地址、排放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及超总量情况。
(二)本办法第八条第(二)款规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公布的主要信息包括:企业名称、法人代表、企业所在地址、主要能源品种及消耗量、单位产值能耗、单位产品能耗、超过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情况。
(三)本办法第八条第(三)款规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公布的主要信息包括:企业名称、法人代表、企业所在地址、使用有毒有害原料的名称、数量、用途,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名称、浓度和数量,危险废物的产生和处置情况,依法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情况等。
(四)符合本办法第八条两款以上情况的企业,应当参照上述要求同时公布相关信息。
企业应对其公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第十二条 列入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名单的企业应当在名单公布后两个月内开展清洁生产审核。
本办法第八条第(三)款规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两次清洁生产审核的间隔时间不得超过五年。
第十三条 自愿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可参照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程序开展审核。
第十四条 清洁生产审核程序原则上包括审核准备、预审核、审核、方案的产生和筛选、方案的确定、方案的实施、持续清洁生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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